閥門電動執行器是實現閥門程控、自控和遙控*的驅動設備,其運動過程可由行程、轉矩或軸向推力的大小來控制。閥門電動裝置的工作特性和利用率取決于閥門的種類、裝置工作規范及閥門在管線或設備上的位置。以電能為主要能量來源,用來驅動閥門的機械。由于是精密電器元件,一般需要對其有一定的防爆、防護等級(防水、防塵)要求。
閥門電動執行器由下列6部分組成:
1、電動機,特點是過載能力強﹑起動轉矩大﹑轉動慣量小,短時﹑斷續工作
2、減速機構,用以減低電動機的輸出轉速
3、行程控制機構,用以調節和準確控制閥門的啟閉位置
4、轉矩限制機構,用以調節轉矩(或推力)并使之不超過預定值
5、手動﹑電動切換機構,進行手動或電動操作的聯鎖機構
6、開度指示器,用以顯示閥門在啟閉過程中所處的位置。
不同的閥門執行器現場總線控制系統在結構上是基本相同的。它們一般是由主控站、通信環路和現場單元(本體為閥門執行器)組成。
在系統運行期間,除了正常的工作之外,環路電纜不停地被掃描查詢,以確定其是否完整。若通信環路完整無損,主控站將依過程控制的需要通過環路電纜向現場單元發送控制命令,同時接受現場單元發回的工作狀態信息。當然,所有現場單元都已預先設置好了地址并隨時準備接受命令和接受查詢。一般情況下,主控站要發數次命令。每發一次命令,都要接收到被詢址現場單元的應答一次,否則,系統將按環路故障進行處理。現場單元的應答時間則由現場單元的數量以及環路距離所決定。